
观点网讯:4月13日,中骏集团控股发布公告,披露有关重组的可能交易,涉及根据特别授权发行强制性可转换债券、新股份,以及建议增加法定股本。
根据公告,重组将涉及就范围内债务(于2025年12月31日的未偿还本金总额约为22.7亿美元)向公司及集团其他相关成员公司提出的所有申索作出妥协。于该公告日期,持有范围内债务未偿还本金总额约78%的计划债权人(包括现有票据的持有人及现有贷款的贷款人)已加入重组支持协议,并承诺投票赞成重组计划。
重组方案包括三个选项:选项1:现金代价及新短期票据(附特别分派);选项2:强制性可转换债券、新股份及新中期票据;选项3:新长期票据。
各计划债权人可选择三个选项之一或其组合。 选项1及选项3均设有最高接纳金额,而计划债权人的申索中任何超额认购部分将重新分配至选项2。倘任何计划债权人未能于指定限期前提交其选择的选项,将被视为已选择选项2。
选项2包括下列各项:强制性可转换债券(占选择或被视为选择此选项的计划债权人申索的41.25%);新股份(占选择或被视为选择此选项的计划债权人申索的13.75%);新中期票据(占选择或被视为选择此选项的计划债权人申索的35%);及选择或被视为选择此选项的计划债权人申索的剩余10%将被没收。
假设所有计划债权人均会选择或被视为选择选项2,将发行的强制性可转换债券本金额最高可达10.47亿美元。同时,将配发及发行的新股份最高数目为16.96亿股,发行价为每股1.60港元。相关转换股份及新股份需获联交所批准上市后方可作实,公司将申请强制性可转换债券于新交所上市报价。
董事会建议于股东特别大会上寻求股东批准,通过新增额外20亿股未发行股份,将法定股本从10亿港元(分为100亿股股份)增加至12亿港元(分为120亿股股份),以覆盖重组交易新股需求及为后续发展提供灵活性。
公司将召开股东特别大会,以供股东考虑及酌情以投票方式批准上述事项,且无股东需就相关决议案放弃投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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